老年人接种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疫苗,这些建议可供参考!
流感和肺炎是导致老年人相关疾病发生和死亡的重要原因,疫苗接种是其预防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呼吸学组联合中华老年医学杂志编辑部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老年人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中国专家建议》,以期规范地推动我国老年人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工作,发挥疫苗预防老年人流感和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作用。
我国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建议
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均为三价灭活流感疫苗(TIV),主要是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四价疫苗即将上市,其他类型的灭活流感疫苗,如高剂量疫苗、重组流感疫苗在我国目前尚未上市。因此,本文只给出TIV的接种建议。TIV接种要遵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国家规定和疫苗说明书。
建议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一剂TIV。因流感病毒容易发生变异,流感疫苗需每年接种才可能获得较好的保护作用。
下列人群应优先接种:
(1)慢性基础疾病者,如患心脑血管疾病(不包括单纯性高血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性疾病及患免疫抑制性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老年人;
(2)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院、疗养院工作的医护人员。医护人员接种流感疫苗不仅可保护其自身,维持流感流行季节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可有效减少将病毒传给流感高危人群的机会。
每次接种1剂,每剂0.5 ml。首选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在肌肉注射时可能发生出血危险,可采用深度皮下注射。
对流感疫苗中的活性成分、任何辅料或微量存在的成分如鸡蛋(卵清蛋白或鸡源蛋白)、新霉素、甲醛或Triton X-100过敏者。
(1)常见不良反应:
局部反应:接种部位发红、肿胀、疼痛、瘀癍、硬结;
全身反应:发热、寒战、头痛、出汗、肌痛、关节痛、不适感、疲劳。上述反应一般无须治疗,多数情况下1~2 d会自然消失;
(2)罕见的不良反应:
受种者可能出现重度发热反应(体温>39℃),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个别接种者在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荨麻疹,极个别接种者可能出现过敏性紫癜,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如应用糖皮质激素;过敏性休克极罕见,应按照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积极治疗。
(1)如存在免疫缺陷性疾病或使用免疫抑制剂,需在接种前告知医生;
(2)为预防疫苗接种后发生过敏反应,应随时准备适当的监测和抢救措施;
(3)疫苗在接种2~3周后可以预防由所含病毒株引起的流感。由于流感的潜伏期是数天,所以如果在接种前或接种后立即暴露在流感病毒流行的环境中,仍然可能会罹患流感;
(4)禁止在同一容器内与其他疫苗混合后接种,疫苗同时接种应分别选择不同部位;
(5)发热、急性感染和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应推迟接种;
(6)上次接种流感疫苗6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者慎用;
(7)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区域留观30 min。
我国老年人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建议
我国批准用于老年人的肺炎链球菌疫苗为PPSV23(通用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也称PPV23)。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PCV)13虽在我国已上市,但当前尚未被批准应用于老年人,因此本文只给出PPSV23的接种建议。PPSV23接种要遵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国家规定和疫苗说明书。
建议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PPSV23,基础接种为1剂,不推荐免疫功能正常者再次接种。然而,存在严重肺炎链球菌感染高危因素且首次接种已超过5年者,建议再接种1次。5年内未接种疫苗的65岁及以上者(包括前次接种时不到65岁者),可再接种1次。由于接种3次或更多次PPSV23的安全性数据不充分,一般不建议在第二次接种后再接种。
有下列肺炎链球菌感染高危因素者应优先接种:
(1)慢性基础性疾病者,如慢性肺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哮喘、支气管扩张等)、慢性心血管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病等,不包括高血压)、慢性肝病(肝硬化)、耳蜗植入、糖尿病、脑脊液漏、酒精中毒;
(2)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者,如先天性或获得性无脾、镰状细胞病和其他血红蛋白病、脾功能障碍、脾切除;
(3)免疫功能受损者,如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全身恶性肿瘤、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淋巴瘤、霍奇金病、实质器官移植、骨髓移植以及需用免疫抑制药物、长期糖皮质激素治疗、行化疗、放疗的疾病。
每次接种1剂,每剂0.5 ml。建议采用皮下或肌肉注射,因为肌肉注射导致注射部位不良反应较低,故首选上臂三角肌注射。
对PPSV23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一般体温≤38.8℃及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如疼痛、红斑、发热、肿胀和局部硬结。其他全身不良反应包括虚弱、乏力、肌痛和头痛。局部反应多发生于接种后3 d内,一般5 d内可消失。65岁及以上的接种人群中,再次免疫接种后,其注射部位不良反应率高于首次接种。
(1)对于心血管和(或)肺功能严重受损者,接种疫苗时的全身反应可能引起危险,须给予适当护理或慎用;
(2)禁止在同一容器内与其他疫苗混合后接种,疫苗同时接种应分别选择不同部位;
(3)发热、急性感染和慢性病急性发作期应推迟接种;
(4)接种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区域留观30min。
以上内容摘自:老年人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中国专家建议写作组,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华老年医学杂志编辑部.老年人流感和肺炎链球菌疫苗接种中国专家建议.中华老年医学杂志.2018.37(2):113-122.
【声明:声明:本文经《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医脉通,仅限于非商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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